【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近期全台屋頂作業事故頻傳,有縣市某工業用紙公司及台中市某材料科技公司因廠房屋頂修繕,造成意外職業災害。中市府勞工局長張大春提醒,廠房、民宅等屋頂修繕屬高風險作業,常見於梅雨季節至秋季颱風期間,如未採取相關安全措施,可能造成嚴重傷亡事故,呼籲事業單位須於作業前3日至台中市勞動檢查處線上申報,以利勞工局適時協助施工單位落實防災事項。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屋頂修繕作業多屬工期短、臨時性或非經常性的修補、更換工作,事業單位常為圖方便而未依規採取相關墜落預防措施,且該類作業人員多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其流動性大、管理不易,因作業人員安全衛生知能不足及既有工作習慣,對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防護具意願偏低,導致該類災害大多是在無保護措施下,從高處墜落後傷重不治。
張大春說明,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太陽能光電,事業單位常於廠房屋頂裝置太陽能光電系統,但裝設及維修作業風險高,安全防護措施未做好即可能發生災害,各事業單位屋頂工程在交付承攬時,應要求廠商事前訂定屋頂作業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並將執行及安全衛生設施費用等,列入契約主要項目之一,要求承攬廠商確實執行,如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有墜落危險時,更應停止作業,以預防勞工於屋頂修繕作業時發生墜落危險。
張大春再次提醒,石綿瓦、採光罩及採光浪板等輕質屋頂,大量運用於民宅及廠房的屋頂,由於其材質脆弱,易老化及脆化,尤其採光浪板經長期風吹日曬後,外觀上不易與屋頂周圍材質,如烤漆浪板區分,因此於屋頂維修及作業時,極易發生踏穿石綿瓦、採光罩及採光浪板而墜落的災害。
為防止墜落災害,作業時應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的踏板或裝設安全護網,並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災害發生。
此外,屋頂作業前,事業單位須於作業前3日,至台中市勞動檢查處網頁「事業單位線上申報系統」( https://lbms2.taichung.gov.tw/new/Company ),確實通報作業時程,登錄工程作業相關施行地點、日期、作業內容等資料,以利台中市勞動檢查處事先掌握施工資訊,適時協助施工單位實施宣導、輔導或檢查,維護工作者的安全。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