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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男子的車停在私人土地,車遭地主刮傷,氣憤下持棒砸車,並向警方投案才知砸錯車,當場與無辜車主和解,男子也與地主互告,警方依法受理。
   
19歲陳姓男子(九十二年次)駕駛自小客車停在沙鹿區東晉八街旁私人土地,61歲陳姓地主發現自小客車未經同意隨意停在該處,遂在該車引擎蓋上刻字「此處是私人土地未經允許勿停放」。
 
陳姓車主返回開車時,發現此一情形,誤以為一輛白色自小客車係陳姓地主所有,遂持球棒砸損該車,陳姓車主隨即至清水警分局明秀派出所報案。經警方通知白色自小客車周姓車主到場後,陳姓車主始發現砸錯車,陳姓車主與周姓車主當場和解,並願賠償周姓主損失。
   
陳姓自小客車車主卻與陳姓地主,二人互控毀損及侵入住宅告訴,該案已由清水警分局沙鹿分駐所受理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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