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黃守達、林祈烽29日在市議會專案報告質疑,今年7月25日市府才發布了「臺中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要來協助解決公寓大廈電動車的充電困境,卻取消了已辦理好幾年的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站」補助,政策方向上矛盾相悖,令人不解。
環保局回應表示,經統計,公寓大廈申請多以電動機車充電站為主,因公寓大廈汽車停車位多為個人專屬,且民眾購車時部分車商即會贈送充電樁並協助安裝,故申請補助需求低,因此於去年中取消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樁補助,優先著重補助供大眾使用的停車場設置電動汽車充電站,以符合民眾使用需求。
都發局則表示,中央修訂法規,規定新建公寓大廈於規劃設計階段需預留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裝置裝設空間。且台灣電力公司針對「EMS電能管理系統」訂定相關設置規則,以專設電表、專用電價提供予用電需求高且訂有契約容量的用戶,已有配套措施;另為協助舊公寓大廈住戶,都發局7月25日已發布「台中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以利社區於共用停車空間,或車主購置電動車輛欲於專有或約定專用車位設置充電設備時有所依循。
黃守達指出,台中市辦理電動汽車充電站設置補助計畫已行之有年,環保局更於2020年放寬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站」補助條件,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站可無須向外開放,化解社區疑慮。且每站最高補助5萬元,要鼓勵設置充電站,打造電動車輛友善環境。
黃守達質疑,低碳政策照理應日益加強與鼓勵電動車充電設備的設置。「111年度台中市電動汽車充電站設置補助計畫」卻取消了公寓大廈管委會的申請資格,僅限定公務機關與停車場業者可以申請。難道台中市低碳政策要走回頭路了嗎?
黃守達認為,補助執行率差,就應該採取積極態度,設法檢討改善,而不是直接取消,眼不見為淨。
黃守達、林祈烽要求,市府不該兩個局處,兩套方向。台中可參考雙北,設立專業的輔導團,免費協助社區會勘並提供相關諮詢,積極營造電動車輛的友善環境,以實際作為打造低碳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