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榮鴻29日在台中市議會定期大會專案報告,關切電動車使用環境及電動車充電樁設置狀況,李榮鴻建議政府設置充電樁應該以快充式為主,否則充一次電要花大半天的時間,難免長時間占用充電停車格。
對此,交通局長葉昭甫答詢表示,充電樁技術不斷翻新,快充、慢充的充電時間確實差異很大,市府會進一步研究。
市議員李榮鴻說,打造無煤減碳環境,政府大力推動電動車及電動機車,根據市政府的專案報告,台中市截至上個月為止,電動汽車共有3196輛,低碳車格共有581格,平均每5.5輛電動車就有一格低碳車位。而市政府為了避免車輛占用充電車格,也正試辦收取累進費率停車費,避免車輛停放在充電車格太久。
不過,李榮鴻強調,如果是舊型的慢充充電樁,電動車每次充滿電要6至8個小時,相當耗時,如果改以快充充電樁充電只需30分鐘,超級快充充電樁每次充電更只要15分鐘,市府應該朝向設置快充充電樁發展,中央也應給予補助,才能有效提升充電格位周轉率,否則,隨著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再多充電格位也不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