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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針對市長盧秀燕競選看版掛在第一廣場外牆,恐有違反行政中立的問題,市議員楊典忠29日在議會進行警消環衛委員會質詢時說,正台灣大道旁的第一廣場,懸掛看板非常醒目、宣傳效果非常好,下台中火車站往市區、海線行駛一定看的到,但是為什麼不是宣傳台中市活動?卻是給盧市長宣傳競選廣告?把公有建築物外牆做選舉宣傳,嚴重違反行政中立,市府與人事處、政風處要調查清楚。
 
經發局回應表示,東協廣場大樓1至3樓(第一市場)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並訂有規約以供遵循,依其規約大樓外牆面屬共用部分,懸掛競選看板一事屬管委會權責。
 
都發局則指出,派員現勘,現況為張掛帆布,非屬「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範。對於是否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則說明,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11款及環保局107年8月1日修正公告「污染環境行為及其罰則」第1項第2款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嚴禁於土地、建物外牆或圍牆上設置、繫掛旗幟、布條等廣告物有髒污、破損污染環境者」,經查此案已取得當地主管機關(管委會)同意設置,且帆布未有髒污破損情形,未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市議員楊典忠表示,上週五在梧棲發生本席與市長候選人聯合競選看板遭人破壞縱火的案件,後來有民眾投訴,在台中市區台灣大道與綠川西街口,過去是台中第一市場,後來改建台中第一廣場大樓,外牆掛了胡秀燕市長的看板,第一廣場大樓的一至三樓還是台中市政府所有,台中市政府經管的市場建築物外牆,竟然高掛台中市長盧秀燕的競選廣告物,令人質疑公私不分、嚴重違反行政中立。
 
他要求市府查清楚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誰在拍市長馬屁?廣告合約怎麼簽,請市府人事處調查後提供合約給議會,不僅廣告費用不能從公帑支出,就算私人承租公有建築物外牆,然後提供給盧市長掛看版也是違反行政中立,他要求市府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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