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縣議會27日召開縣政總質詢,縣議員全文財、石慶龍為露營場業者請命,全議員表示中央已於今年7月訂定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希望縣府也能盡快推動露營場地合法化申請作業。對此,縣長林明溱表示會全力配合中央推動時程,輔導縣內業者早日完成露營場的合法申請,依法管理營業,營造舒適安全的露營環境,才能保障民眾與業者的權益。
林縣長表示,近年來露營風氣興盛,南投的好山好更是吸引許多都會區民眾喜歡到南投享受大自然,目前全縣約有400多家露營場,好不容易中央終於放寬區域計畫法中非都市土地的嚴格限制,訂定出管理辦法,縣府一定會盡快來配合執行,輔導業者申請合法化,針對各種困難尋求解決之道,讓大家都能早日合法化經營。
縣府觀光處長陳志賢說明表示,交通部觀光局已於7月20日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其中對於土地容許使用地區可分為都市計畫及非都市計畫範圍,因本縣大多數露營場都是位於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林業用地,所以應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要點中也特別規定不論是位於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的露營場,全區面積應小於一公頃,僅容許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且設施面積合計不得超過全區面積百分之十,並以660平方公尺為限,其餘部分應維持現況合法。
陳處長指出,由於露營場土地使用牽涉層面廣,還是有容積率、舊農舍建物的認定等問題,都需要再釐清,目前正在彙集各縣市執行現況和相關疑義研商,希望能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並召開說明會,縣府後續也會再次邀集縣內業者召開分區說明會,輔導業者申請設立露營場。
而相關申請文件及審查流程,縣府也會上網公告周知,讓業者能自行上網下載檢視,並會邀集縣府相關單位成立跨局處的聯合審查小組,若無疑義的業者可盡早提出申請,縣府也會優先輔導協助其取得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