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中市警局刑大偵三隊在十月間偵辦一起毒品案時接獲情資,指何姓男子有黑槍,經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趁何男開車在朝馬路予以攔查,於後車廂內查獲VZ61型蠍型衝鋒槍一把,市價約七十萬元上下,警訊後依槍砲罪嫌送辦,檢方諭令兩萬元交保侯傳。
刑大偵三隊在今年十月間,偵辦一起毒品案溯源時,情資顯示何姓男子(四十三歲)疑擁有槍枝,經蒐證後由檢察官聲請搜索票後,幹員趁何男開車外出行經西屯區朝馬路時攔下,在後車廂內查獲一把VZ61型蠍型衝鋒槍、彈匣二個及制式子彈卅八發,隨即將他帶回隊部調查。
何嫌供稱,該把衝鋒槍是在六年前,由一名已經身亡的男子所交付,他只是一直保管收藏,沒有拿來擊發過,擁槍期間更未涉及其他刑案。
警方指出,該把衝鋒槍是由捷克斯洛伐克製造,可作為近身距離作戰中的突擊武器,或代替手槍作為個人防衛武器,因體積小可隨身攜帶及單手操作,每分鐘可射出八百五十發子彈,經為裝備武警安全部隊和反恐部隊配槍,黑市價格約莫七十萬元上下。
警方深追入追查,何嫌沒有槍枝及毒品等前科素行,與會擁槍自保的毒犯不同,是否未曾被逮過,抑或其他原因將後續追查,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後,檢方諭知二萬元交保侯傳。
圖說:警方所查獲的蠍型衝鋒槍一把、彈匣兩個及制式子彈卅八顆。(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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