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協助照顧兒童,減輕育兒負擔,彰化縣府補助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今年起擴大補助對象,取消「排富規定」,即取消申請人「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率須未達20%」限制。
縣府說,自行照顧未滿2歲兒童每月補助的育兒津貼,第一胎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以上7000元,兒童送托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的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和準公共托嬰中心,補助第一胎8500元,第2胎9500元,第3胎以上10500元。
送托公立托嬰中心補助5500元,第2胎6500元,第3胎以上7500元,縣府說,了解更多育兒補助資訊,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s://soci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list.aspx?topsn=1755。或洽詢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4-7240249、04-726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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