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支持乾淨綠能產業,彰化地檢署全力掃除不法工程障礙,組專案小組,由9組檢察官指揮警調廉等單位近百人搜索11處所,通知39人到案,聲押陳姓鄉代主嫌,但為法院駁回,其餘4嫌由檢方諭令交保,檢方將對主嫌提起抗告。
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說,檢察官蔡勝浩接獲「彰化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臺」情資,即指揮縣調站、廉政署中調組和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長期蒐證後於本月14日出動9組檢察官、27名調查官、26名廉政官和37名刑警等人員搜索11處所,並通知39人到案,訊問後認犯嫌分涉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和刑法恐嚇取財等罪嫌,將陳姓主嫌向法院聲押,但為法院駁回,其餘陳姓、曹姓、劉姓和黃姓犯嫌由檢察官諭令交保,主嫌交保,檢察官將提抗告。
吳主任檢察官說,綠能產業廠商在大城沿海開發光電廠,犯嫌陳姓鄉民代表於110年12月間以升壓站施工產生震動影響養殖文蛤為由,藉勢端號召村民至升壓站工地抗爭,要求綠能廠商承諾連續20年每年支付大城東港村、西港村電費補償,並藉機向綠能公司下包營造公司勒索,以賠償養殖文蛤損失之名支付陳嫌200萬元。
檢方調查,111年12月間,營造商開始施作廠內電源線配設線路工程,曹姓村民和陳嫌以施工產生震動影響養雞、養蜆等農漁戶,管路工程也會影響土地所有權人等由,煽動村民前往工地抗議,迫使工程停工,再藉機勒索100萬元朋分。
洪檢察長說,發展綠能係當前國家重要政策,檢方將以檢察官主動、積極偵查犯罪角色透過犯罪查緝平台橫向聯繫,捍衛合法廠商權益,以達能源轉型、環境永續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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