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今年2至3月乾旱造成南投縣部分地區農作物災損,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農民,行政院農委員會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稱本辦法)第6條,於4月20日公告竹山鎮及鹿谷鄉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辦理現金救助,每公頃4萬1千元。
本案受理申請期間自4月21日至5月1日止,假日照常受理,請符合資格者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正本、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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