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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文一嘉義報導】嘉義縣東石鄉王姓男子(60歲),欠繳36筆交通罰鍰(包括106年酒駕罰鍰9萬元)共計9萬7,800元,王男原本向執行人員要求辦理分期繳納,可是卻突然於112年5月4日一次繳清全部罰鍰,令在場的執行人員都非常訝異。王男表示自己年輕時放浪、荒唐,現在罹患攝護腺癌已到末期,不想再有所牽掛,因此乾脆把該還的還一還,算是了卻一樁心事,這錢繳得很開心。
 
王男自101年開始就欠繳交通違規罰單,交通違規態樣大多是停車費未繳,106年更因酒駕被罰鍰9萬元。欠繳案件自113年起陸續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先是通知繳納但他不予理會。之後雖經多次扣款及查封土地,但都因存款不足或土地價值太低而成效不彰。分署承辦人員持續調查王男聯絡方式後終於找到他。
 
王男表示他因罹癌頻繁進出醫院,所以未接到分署通知書並要求分期繳納。但是後來王男自動前來分署一次繳清所有罰款,同時向承辦人員透露,他年輕時因煙毒、槍砲等案件,人生大半時間幾乎都在監獄中度過,現在他身患重病,突然覺得以前的執著真的很傻,現在的他只想平靜地渡過接下來的日子,如果辦理分期還得每個月惦記著繳款日,所以乾脆一次繳完,讓自己不再有牽掛。對於這意料之外的情形,承辦人員直呼是第一次碰到,心情也很複雜,除了為陳年案件終於可以解決而高興外,也衷心期盼王男病情會有好轉的奇蹟發生。
 
酒駕係全民公敵,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令各地分署持續強力執行酒駕裁罰案件。嘉義分署柯分署長特別呼籲雲嘉地區民眾,切勿飲酒後開車、騎車,以免害人害己,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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