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縣長許淑華25日出席縣議會第20屆第一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就議員共同質詢國土計畫法犧牲民眾土地權益,呼籲中央暫緩公告議題,與議員陳淑惠、簡峻庭、謝明謀、林憶如、游顥、李洲忠、林婷立、廖梓佑共同發聲,籲請中央暫緩於114年公告國土計畫法,俟廣納民意,修正窒礙難行規定,並完善相關配套後再行擇期公告實施,保障民眾土地權益及生計。
許縣長答詢表示,國土計畫法雖是中央的一個既定方向跟政策,但公展期間即引起許多民眾疑慮,民眾紛紛向議員陳情權益受損,生存權恐被剝奪,且該法對3類土地劃設原則,對於都是山區的南投縣影響非常大,民眾不管是在居住或是在耕作上,包括未來在開發整體的使用都受到相當的限制,且迄今各縣市同樣的狀況不斷地在發生,希望中央能暫緩公告,藉由地方政府在收集更多的地方意見,讓中央可以聽到所有全國百姓的聲音,了解各縣市窒礙難行的地方,檢討內容使該法修正得更臻完善,並允許地方能因地制宜對劃設不當之土地有從寬認定之權,使該法公告推行能真正符合政策需要,並保障民眾權益不受損害。
地政處長唐仁梂表示,許縣長上任後,即指示於全縣13鄉鎮市及深入部落召開說明會,使民眾更了解國土計畫法對於國土保育地區共4大類、農業發展地區共5大類、城鄉發展地區3大類土地劃設結果及相關規定限制,目前已接受逾百件民眾陳情案。
陳淑惠議員指出,國土計畫法公告等同宣判死刑,以水里鄉新城村金山新城為例,該社區為合法開發之既成社區,因該法被列為國保地2類地區,嚴重影響該社區17棟逾200戶居民權益。
林婷立議員則指出,仁愛鄉原民部落劃入農4族人樂見其成,但如劃為國保1、國保2,將剝奪族人財產權及生存權,族人會因無處可住、無地可耕造成生計無著;另大同村及廬山被劃為都市計畫區,其中廬山為風景特定區,而使得同是一個聚落,卻無法劃為農4,同為一地卻兩樣情,相當不合宜,希望能讓地方因地制宜,因應地方特性從寬認定,確保族人財產及生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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