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永靖報導〕永靖鄉公所將在第六公墓將蓋光電,今(20)日遭村民拉布條抗議,村民認會影響農作物生長,本屆當選鄉長的魏碩衛表示,將再召開協調會,會給村民交代。
推動綠能政策,永靖鄉公所準備在禁葬多年的第六公墓土地蓋太陽光電,村民認為太陽光電板產生的熱島效應,影響降雨,且會危及四周數百公頃蔬菜和菊花生長。
反對的四芳、福興、竹子和崙美村民組自救會,並於今日到永靖公所抗議,要求公所解約。
村民說,第六公墓位在永靖西南角,四周種植大量苗木、花卉和蔬菜,公墓禁葬多年後突於二○二○年辦理第六公墓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和遷葬整地計畫,契約長達九年十一個月。
工程由中租電力公司得標,二○二○年十月十一日由前鄉長詹木根和多名鄉民代表動土,工程最近由包商整地完成,並依契約興建一座百姓公祠及光電基礎設施,鄰近村民才知道公墓要蓋光電發電廠,指責公所和包商在施工前未辦說明會,認有黑箱作業之疑,近百名村民至公所抗議。
村民拉布條,額頭上綁﹁官司勾結﹂、﹁黑箱作業﹂等黃色布條,並遞交陳情書給公所。
福興社區理事長涂柏任說,包商未辦說明會,程序上有問題,公所和包商簽九年十一個月合約,係閃避土地權使用十年以上需代表會同意的規定,有私相授受之嫌。
理事長說,太陽光電板吸納陽光會使溫度上升攝氏五度至八度,會傷害蔬菜和菊花生長,公所應終止合約,把第六公墓蓋成休憩綠地公園。
魏碩衛鄉長說,永靖第一公墓、第三公墓和清潔隊皆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租期九年十一月,依規定,採購案未達十年不需經代表會同意,第六公墓於二○二○年六月出租,每年租金八十萬元,村民有疑義,公所會再召開協調會,
代表會說,公所若片面終止合約,公所要賠錢,但公所如有編列解約賠償預算,代表會也會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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