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為減少警方舉發製單錯誤比率,據以提升執法品質,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在三月份啟用電子舉發製單系統,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列印罰單;如此,警察開單將節省執法及民眾時間,大大提高開單正確性。
交通大隊指出,以往員警現場攔查交通違規後,僅能以行動電腦查詢違規人相關資料後,再以手寫方式將相關資訊填寫於罰單上,一張罰單常要花上五至十分鐘,不僅容易造成民眾等候不耐,且長時間站於路旁,無形中也增加警民雙方危險。
若以人工填寫方式也容易有誤植情形發生,造成民眾事後申訴更正困擾;員警為了縮短製單時間,再加上以站立方式填寫罰單,容易造成字跡潦草不清,也常因此遭民眾詬病為鬼畫符。
大隊長陳松寅指出,警方使用電子舉發製單系統僅需填入車號、違規人證號、違規地點並點選違反法條,其他資訊將由系統查詢後自動帶入,簡單數個步驟即可完成舉發作業,再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現場將罰單列印後交付違規人簽收,所有流程僅需一至三分鐘。
目前市警局已購置四十九臺攜帶式印表機供交通大隊使用,由交大員警從三月先行試辦外,業已委請警政署購置二百臺攜帶式印表機,將視員警使用狀況及執行成效,逐步推行全市使用,俾達到交通違規製單全面電子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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