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高雄市發生男子疑不滿噪音砍死鄰居夫婦,凸顯大樓噪音問題亟待重視,市府表示,大樓噪音有法可管,依噪音管制法規定,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噪音由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也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由管委會出面制止按規約處理,制止無效向工務局檢舉處置,市府將精進公寓大廈管理。
高雄市發生60多歲吳姓男子疑因噪音糾紛殺死鄰居夫婦,市府曾接獲1999檢舉電話,由警方前往大樓處理,並通知管委會協助,無奈還是發生憾事,市府表示將精進公寓大廈管理。
市府環保局表示,依據噪音管制法第4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
針對大樓住宅樓層間非連續性噪音問題,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類似行為,且住戶違反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以制止或依規約處理。
此外,經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制止無效可向工務局檢舉處置,可開罰3千至1萬5千元罰鍰,並得令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如果是住宅抽水馬達、冷氣機、抽排風機等持續性聲音,可向環保局檢舉,經量測倘超過管制標準,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限期改善及裁處。若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將裁處3千至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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