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10月15日接獲吉安分局轉報有一陳姓民眾遭人毆打,並遺棄在壽豐鄉某處工寮中;獲報後鳳林分局與吉安分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並蒐集相關證據後立即向花蓮地檢署報請指揮並核發楊嫌拘票,並在18日將楊嫌拘提到案及另兩名共犯經通知到案說明,並起獲犯案工具鐵棍等,楊嫌等3人對犯行均坦承不諱,全案依涉嫌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本案疑因陳姓民眾與楊嫌有整地口角及債務糾紛,楊嫌夥同林嫌毆打陳民,再由楊妻阮女駕駛冷凍貨車載至楊嫌所經營之公司,以束帶綁住被害人之雙手,並水柱噴灑被害人身體並恐嚇,之後由楊嫌駕駛該車與林嫌將被害人載至花蓮縣壽豐鄉某處工寮遺棄,造成陳民身體嚴重脫水、雙腳受傷無法行走。
鳳林分局表示,任何暴力違法行為,民眾勿存僥倖心態,警方絕對嚴正執法並立即處置,以淨化轄區治安,對轄內不法暴力案件絕不寬待,必定迎頭痛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