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平/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莊姓分局長涉嫌公車私用,該局獲報後主動著手調查,經分析、比對車輛使用紀錄,發現該分局長違反「警察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公車私用屬實,另涉嫌違法部分,移請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縣警局督察科長方秋梅表示,該案經縣警局主動調查,認該員行為已嚴重影響警譽,行政處分擬議記一大過,並報請警政署核定莊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縣警局表示,將加強要求各級幹部及員警要謹言慎行、嚴守警紀,並落實各項風紀管考工作,如有發現員警任何違法、違紀徵候,一定秉持毋枉毋縱、不包庇、不護短原則,從速嚴查究責,以端正優良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