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積極提升鄉民福祉,攜手迎接113年的來臨,自113年1月1日起正式開辦「鄉民團體意外保險」,這項新政策標誌著對於鄉親生活保障更進一步的關懷。
113年富里鄉民團體意外保險最高理賠保險金額為新台幣三十萬元,凡在保險期間內的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體組織或器官一部或全部喪失功能,或是不幸身亡時,即可向鄉公所提出理賠申請。
鄉長江東成表示,感謝富里鄉代表會主席葉家鴻、副主席何貴香及全體代表的大力支持,促使這一項重要政策順利推行。生活中意外事件時常無預警地降臨,帶來無法預測的挑戰,為了減輕鄉親們在面對突發意外時的經濟負擔,鄉公所決定推動這項重要的政策,希望能夠為鄉親提供更全面的生活保障。也由衷祝福所有鄉親身體健康、闔家平安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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