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一名年約50歲黃姓男子於107年8月間無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遭員警攔檢,經酒精測試濃度超過標準,且於五年內已超標2次以上,遭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新臺幣(下同)9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於112年12月間派員現場查封黃男名下土地後,順利為國庫追回欠款。
時值春節前夕,尾牙春酒頻繁,酒駕機率恐增,為防止酒駕行為一再發生,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花蓮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針對酒駕罰鍰案件採取強力執行作為,展現政府堅定執法決心。本件黃姓男子遭員警攔檢,不僅無照駕駛,甚至已是酒駕累犯,遭裁罰後更遲未繳納罰鍰,前曾經移送機關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因執行無著核發執行憑證。112年7月間移送機關再以執行憑證移送花蓮分署強制執行,考量黃男嚴重漠視法紀,乃將其列為優先執行對象。本案經該初步調查,查無薪資及存款,亦無其他動產可供執行。
花蓮分署乃於同年11月間函請地政機關查封其名下位於玉里鎮之土地,並於同年12月間由行政執行官率書記官赴現場查封,同時創全國法拍機關首例,由同仁親自操作「無人機」空拍該種滿芒果樹之土地,為避免名下土地被拍賣,就在查封後沒多久,義務人旋即主動清償。
花蓮分署表示,近年酒駕等交通違規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卻仍有人心存僥倖,屢次觸法,酒後駕車為國人深惡痛絕之行為,更已成為全民公敵。該分署特別呼籲民眾「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如尚未繳納罰鍰的民眾應儘速繳納,該分署將針對屢催不繳、惡意欠繳的義務人採取強力執行措施,全力遏止酒駕歪風,還給民眾一條平安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