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翁姓警員,1/15日晚間酒駕行經吉安路三段與福昌路口時,涉嫌撞傷1名李姓工人後,向到場處理的吉安警分局警員謊稱是陳姓妻子開車,同時將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折斷毀損,案發後警方酒測發現翁姓警員的酒測值為0.7Mg/L,破綻百出經深入追查後,將翁姓警員依公共危險罪嫌、他的陳姓妻子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頂替罪嫌法辦,縣警察局同時把翁姓警員記ㄧ大過調職處分。
翁姓警員事後非常後悔坦承酒駕,但是否認有要妻子頂罪,被撞的李姓工人表示,車禍發生後,他看到翁姓警員從駕駛座打開車門下車查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