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局花蓮分局113年1月31日晚間接獲醫院通報,有民眾疑似與人糾紛受傷。警方到場了解,為1名王姓男子與被害人陳男為鄰居友人,兩人先前疑似因女友問題導致有感情糾紛,王男前往陳男住處毆打陳男,過程中陳男身體多處挫傷,並遭王男所持之水果刀割傷左耳。
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王男的住處緝捕王男,惟王男拒不配合並阻擋警方,經警方調查發現王男亦為花蓮地檢署發布之通緝犯,遂立即破門將王男強勢逮捕到案。全案花蓮分局依妨害自由、傷害及通緝等罪嫌移送偵辦。
花蓮分局呼籲:民眾應理性解決糾紛問題,不應使用暴力方式解決,若使用暴力等違法方式解決私人糾紛,警方都將強勢執法並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