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日前獲報,1名男子為詐欺集團成員,因受詐欺集團指示至桃園地區提領新臺幣15萬元犯罪所得後,黑吃黑私吞占為己有,後遭其他詐欺集團成員於花蓮市某網咖外強押上車限制行動自由,並帶往3處郊區凌虐毆打逼迫交付黑吃黑款項15萬元後,帶往汽車旅館內私行拘禁凌虐。
案經花蓮分局獲報後,偵查隊旋即前往汽車旅館實施攻堅,當場緝獲彭姓犯嫌共5人,並成功救出被害人,同時在現場起獲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等物,帶案偵辦,全案經花蓮分局調查完竣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詐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獲准。
花蓮分局呼籲:參與詐欺集團車手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