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國內狂犬病疫情傳播,花蓮縣政府持續強化辦理狂犬病預防注射工作,113年度三月起與鄉鎮公所合作辦理本縣狂犬病疫苗預防巡迴注射及寵物登記工作,請設籍在花蓮縣的民眾配合攜帶紅色注射通知單、證件及犬貓,就近前往巡迴地點施打。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國內目前是狂犬病的疫區,對於國人健康和生活存在著威脅,而防疫工作需要每個人保持著高度警覺,所以加強提升家犬狂犬病的預防注射工作非常重要,不僅保護毛孩更是保障民眾健康。同時請民眾全力合作,發現任何疑似病例,請勿過度恐慌,並通報當地動物防疫單位,讓專業人員及時處理,防止疫情擴散。
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目前本縣狂犬病「非高風險區」只有新城鄉、花蓮巿(國福里除外)及吉安鄉,其餘鄉鎮皆列屬「高風險區」,為防範狂犬病疫情傳播,112年花蓮縣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已逾二萬餘頭,本縣高風險鄉鎮注射率平均逾九成,居全國本島第一,而為加強犬隻源頭管理在活動現場也配合辦理寵物登記進行犬隻植入晶片。113年也延續與各鄉鎮巿公所合作,規劃辦理各場次的巡迴狂犬病注射。此外,今年也配合地域文化特色,也陸續錄製各種族語(包括太魯閣族、阿美族、布農族、撒奇萊雅族、噶瑪蘭族、客語等)結合清潔隊清運路線進行狂犬病防疫宣導資訊。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指出,依據統計資料顯示,自102年發生狂犬病起迄113年二月底止,我國狂犬病確診案件計九四八件,其中九三六例(九八.七%)為鼬獾,顯示疫情仍以侷限在野生動物鼬獾為主。此外,由於野生動物出沒仍以近山區域為主,請民眾在從事戶外活動或居家環境也需提高注意,倘遇有疑似活動異常的野生動物時,切勿接近並提高警覺,避免遭狂犬病動物咬傷。如不慎被動物咬傷時,請先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如果情況允許,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沖洗十五分鐘,並先以優碘消毒傷口;儘速就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狂犬病人用疫苗;而涉及的動物,也請儘速通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本縣動植物防疫所進行處置。
狂犬病是一種人畜共通傳染病,一旦感染發病時,致死率近達百分之百。為降低風險發生,請民眾務必遵守「二不一要」工作:一、不棄養家中寵物;二、不接觸、捕捉(食用)及飼養野生動物;三、每年定期攜帶家中寵物(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如雪貂、浣熊等)注射狂犬病疫苗。若飼主未依規定每年攜帶家中犬貓等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將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各鄉鎮狂犬病巡迴注射辦理日期如下:秀林鄉三月十九日~三月二十九日、豐濱鄉四月八日~四月十五日、富里鄉四月十七日~四月二十四日、鳳林鎮四月十七日~五月三日、新城鄉五月一日~五月十三日、壽豐鄉五月一日~五月十四日、瑞穗鄉五月二十日~五月二十八日、吉安鄉五月二十三日~六月七日、卓溪鄉六月十二日~六月十四日、玉里鎮六月十七日~六月二十七日、光復鄉七月一日~七月九日、花蓮市八月八日~八月三十日、萬榮鄉第二次十月十四日~十月十八日。各資訊如有異動,請參考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網站(https://acdc.hl.gov.tw/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