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了促進農業發展,提升農業生產環境品質,並降低農民經營成本,從而保障農民收益,達成農業永續經營的目標,自99年起實施農用肥料補助政策。此項補助計畫面向在本縣設籍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為每公頃耕地提供2,200元新台幣的補助資材額度,以便農民兌換所需的農用肥料,補助肥料將由縣府指定業者直接配送至農民手中。
113年度的農業資材補助計畫已於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並將於3月29日截止。農民朋友們請注意,逾期將不再受理申請。補助發放預計將在11月進行,符合補助資格的農友需於申請期限內,攜帶身分證明、印章以及土地相關證明文件親至土地所在地的鎮、市公所進行申請。
鄉長江東成表示,此項補助政策不僅為農民提供即時的資材支持,更增進農業生產效益的具體行動,展現了政府對於農業發展及農民福祉的關懷與支持。希望透過這項補助計畫,能夠讓農業生產更加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