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7月1日開徵,受到疫情影響,繳納截止期限由原來的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
彰化監理站說,彰化縣79萬餘份「汽機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已於6月底前寄發,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利用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蝦皮和元大銀行等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繳納。
監理站游站長說,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帳戶繳納,無需支付代收手續費,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儘量避免持紙本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
游明傳站長表示,降低群聚風險,7月31日的繳納期限將自動展延至8月31日,請車主利用網路或電話線上繳納汽燃費或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或電子繳款單,省時便利安心又可避免遺忘繳費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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