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家琛/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宣布今(114)年續發敬老禮金1萬元,並自4月1日起到9月3 0日止受理申請。
縣政府指符合資格的長者收到通知後,備妥相關資料至戶籍地所在的鄉、鎮、市公所申請,但已領取敬老福利津貼者,敬老禮金不會重複發給。
縣長楊文科表示,竹縣人口快速成長,截至今年2月底人口已達59萬5474人,65歲以上的長者有8萬6926人,佔縣人口數的14.6%。為照顧因入籍時間門檻無法領敬老福利津貼的長者,縣府自111年開始發放敬老禮金1萬元, 3年來已嘉惠8557人。
社會處說明,今年敬老禮金發放對象的三要件為:一、今年年滿65歲;二、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新竹縣;三、截至申請日當日已持續設籍滿10年者。去年已申請並審核通過的長者,今年可免重新申請。
另外,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未滿183日、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者,皆不能領取敬老禮金。
社會處強調,為讓資源公平合理運用,敬老禮金設有排富條款如下:一、112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超過50萬元。二、個人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總額超過500萬元。三、領有軍公教退休(職)金(含政務、公營事業)。四、領有老農(漁)福利津貼。五、領有榮民就養給與。
縣府提醒新申請的長者,務必在期限內檢附申請書、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為加速發放時程,社會處將分2批發放,去年申請已通過審核者與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將於7月底發放;6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將於11月底發放。如有疑問可洽詢各公所或社會處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科(5518101#3141)。(圖/新竹縣政府提供)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