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消防局於114年4月27日10時許接獲通報,一民眾身體不適需要救護車,但該民眾居住在立霧山上,腹部劇痛無法行走需要搬運。大同大禮部落民眾接獲消息後,表示會使用山上農用搬運車,將患者由立霧山帶至大禮部落。
花蓮縣消防局隨即派遣新秀分隊,由小隊長金皓率隊員蘇信嘉及新秀義消們攜帶SKED至大禮接觸患者,並由第一大隊集結花蓮、自強、仁里、北埔警消及義消組成第二梯救援小組,前往現場協助搬運。
在部落民眾的熱心支援下,患者迅速地被送至大禮,隨即消防救援人員也到達大禮,接著由警義消與部落居民共同接手,克服山路艱難,將患者穩定運送至太管處停車場,並由救護車送往慈濟醫院。整起救援歷時數小時,展現出山區救援應變能力與部落團結精神。
此次在部落民眾與救援人員的密切合作下,成功大幅縮短救援時間,讓患者能在黃金時間內獲得醫療協助,展現了「公私協力、迅速應變」的救災精神。然而花蓮縣消防局也提醒民眾,偏鄉與山區因交通與通訊不便,任何突發狀況都可能增加救援困難與風險,建議民眾前往山區活動前,務必做好行前規劃、攜帶通訊裝備,並主動通報行程,共同降低山區意外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