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為鼓勵雇主提供工作機會僱用失業勞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向勞動部申請補助辦理「安穩僱用計畫」獎助津貼,雇主凡僱用經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推介失業勞工,且符合規定連續僱用滿30日,即可申請獎助金,勞雇雙方均可領取,雇主最高可領3萬元,勞工最高可領2萬元,實施時間至9月30日。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因企業業務縮減或關廠歇業而被資遣的非自願離職勞工增加,也有本身為自營作業者但因疫情而收入銳減的職業工會勞工,為鼓勵雇主多僱用勞工,勞工局推動「安穩僱用計畫」獎助,無實施減班休息且投保就業保險的民營企業、團體或私立學校的雇主皆可申請。
此外,勞工局於今年7月12日加碼推出「安穩僱用計畫2.0版」,只要現行無投保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的民眾皆可申請,擴大雇主僱用勞工對象的資格並鼓勵勞工就業,提供雇主「僱用獎助補助」、提供勞工「就業獎勵津貼」,創造勞資雙贏。
去年7月參加安穩僱用計畫的小如,前一個工作單位為紡織工廠,因公司受疫情波及業務緊縮被資遣,失業後到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失業給付申請,就業服務員一開始協助小如至幾家公司前往面試,但因疫情影響訂單不穩定,公司用人策略趨於保守,致小如幾次面試都無法成功就業。
直至勞工局推出「安穩僱用計畫」獎助津貼後,就業服務員評估小玲非自願離職的身分及資歷符合「安穩僱用計畫」鼓勵雇主優先僱用的獎助目的與要件,並考量她的職業性向、工作經歷、居住地,媒合小如到台中市海線某家科技公司擔任作業員,並順利錄取上班,成功就業迄今已達1年。
該公司主管表示,小如工作認真負責,除完成公司交付的工作外,也會主動協助同事的業務,與同事相處融洽,公司也因為穩定僱用小如,已請領到安穩僱用計畫的獎助金3萬元。小玲感謝勞工局因為疫情所推出的安穩僱用計畫,讓她重新就業,公司也感謝因為這項計畫,獲得小如這位不可或缺的產業生力軍。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提醒,欲參加「安穩僱用計畫2.0版」的雇主及勞工,需先至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頁計畫專區提出線上申請,接續向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才或求職登記,經各就業服務站推介並開立僱用及就業獎勵推介卡,就業加保滿30天後,雇主與勞工每2個月就可向原推介就業服務站申請「僱用獎助補助」及「就業獎勵津貼」,最多可請領4個月。相關申請資訊可至台中市就業服務處官網(https://www.eso.taichung.gov.tw/2537189/post)查詢或撥1999市民一碼通洽詢或打市府總機轉3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