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依據「國民教育法」母法授權的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自民國103年修正迄今已逾7年,各行政區明星小學擠破頭的現象,始終未獲改善。市議員鄭功進8日在市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業務質詢指出,每年都會接獲不少特殊境遇家庭的陳情個案,小一新生孩童的受教權,不該因父母的「設籍先後」而有差別待遇,希望教育局一併納入專案入學的通盤考量,走出設籍本位的辦學精神,才能真正落實保障「機會均等」的下一代受教權。
對此,教育局長楊振昇說明表示,依據國民教育法制訂「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新生入學實施要點規定」,新生入學以「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學區內的學齡學生為對象。針對學生數超額的學校,入學新生由學校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由原校協調免遷戶籍轉介至鄰近學校就讀,被轉介的學校如未滿額不得拒收。教育局為解決南區樹義國小滿額問題,規劃興建樹德國小,預計111學年度招生。
市議員林祈烽、鄭功進共同表示,正所謂「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面對公立明星小學擠破頭的情形,沒有道理公立幼兒園的入學,就能一律使用線上系統,公平公正的抽籤。
在沒有任何法令的強制規定與限制的前提下,僅憑一個市政府自己的入學實施要點,到了公立國小的入學,在同樣都是已設籍具有入學資格的學區內新生,為什麼只憑設籍的「早晚」,就排除他們機會均等「抽籤」的權益。
以南區的樹義國小為例,連續四年都有近百位戶政系統上,符合學區入學資格的新生,必須想辦法自己找學校,根據統計資料顯示,連撐到最後一刻,被迫強制轉介的人數,也創下四年來新高。
對此,鄭功進指出,目前臺中市公立小學所依循的設籍優先入學機制,固然有其歷史背景,但面對小一新生孩童的受教權,若憲法層次,真的有落實保障國民居住遷徙的自由,怎麼會讓父母居住遷徙的自由,去影響孩子就近入學的權益?市府的相關單位,或許可以啟動一個I-Voting機制,重新檢討相關規定調整改善的可行性。
鄭功進也強調,既然目前各公立小學的新生入學機制,幾乎都有專案入學方案,特別是針對經濟上相對弱勢的中、低收入戶、隔代教養等其他特殊境遇需求的學童,也應一併納入專案入學的通盤考量,走出設籍本位的辦學精神,才能真正落實保障「機會均等」的下一代受教權。
有關是否可改為抽籤入學,教育局長楊振昇表示,由於國小教育階段是依據學區入學,與公幼跨區申請並以抽籤入學方式有所不同,未來國小新生入學是否比照公幼以抽籤方式決定尚需審慎評估。
另有關弱勢學生保障優先入學一事,楊振昇說,經「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的特殊需求學生,則依相關規定安置就讀;至於其他特殊境遇學生,也必須兼顧在地居民孩子就學權益,目前已規劃在鄰近地區新設學校,增加南區國小招生能量,滿足孩子的就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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