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身障日
水保署
114全運在雲林
嘉市潮選店
日本沖繩月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光織影舞
業配廠商

〔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向親友借車使用,多次違規駕駛,61歲林姓男子遭罰60餘萬元竟不繳納,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將林男價值千萬元土地查封,林才才乖乖去繳。


彰化分署主任執行官胡天賜說,分署才於去年9月間成功執行全國酒駕第1名的林姓男子滯欠的91萬餘元罰鍰,本月8日又成功執行彰化地區一名習慣性酒駕遭罰60萬2208元的案件。


胡主任執行官說,林姓男子名下已無車輛,駕照也被註銷,但仍多次向親友借車違規駕駛,違規情節包括闖紅燈、騎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使用註銷駕照駕駛汽機車,且在5年內多次拒絕酒測等,重罰滯欠金額達60萬2208元。



胡主任說,林姓男子滯欠的裁罰案件,經移送機關多次催繳仍不履行,顯然是對國家法治有高度敵意之嫌,其60餘萬元違規罰鍰金額也躍居彰化縣首名。


胡主任執行官表示,違規駕駛拒繳罰鍰的林姓男子於今年10月19日被移送到彰化分署執行,承辦的執行官阮蕙芳立即查調林男的名下財產資料,發現林在彰化火車站附近有一筆294平方公尺土地,因接近車站和彰化女中,致公告現值達2千餘萬元,屬黃金精華地段,地上現由全聯、多家銀行和診所承租中,有豐富租金收入,顯見林男非經濟困難,應是故意拒繳。,乃於11月5日發函地政機關查封該筆土地,林男為避免黃金地段土地遭拍賣,立即與分署聯絡,並籌款請母親於12月7日以匯款方式一次繳清,移送機關於隔天就收到罰款。


阮執行官確定繳清後,立即於12月14日將塗銷查封登記公文親自送達,原想藉機會規勸林男勿再違規駕車,但林當日不在家,由其家人代為簽收。


林的家人表示,林多年前經商失敗壓力大,近年來因情緒抑鬱才多次向親友借車兜風紓解壓力,阮執行官當場向林的家人曉以大義,希望親友別再借車給林男違規駕駛。



胡天賜主任執行官說,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正進行﹁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指示各分署針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高額欠稅義務人加強執行。


分署發言人胡天賜分析說,去年成功執行全國酒駕第1名和今年本案件,發現兩案都有一個共同處,即遭罰義務人的駕照都因交通違規而早被註銷,義務人仍繼續向親友借車違規駕駛。


胡天賜說,類似這種違規案件,除非立法機關修法,連帶處罰借車的親友,否則違規駕駛案件恐怕無法遏止。

分享

彰化延平公園地下停車場動土。(照片縣府提供)

縣府召開廉政會報。(照片縣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