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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針對台中市興中街大火案,市議員黃守達16日在台中市議會專案報告質詢指出,根據消防局提供的資訊,現行針對「寄宿舍」是以達500㎡以上或收容人數達30人以上或任一住宅單位(戶)之任一樓層分間為6個以上使用單元(不含客廳及餐廳)或設置10個以上床位的居室者為列管要件,台中市截至今年39日共列管1060處。而這次興中街大火造成6死的案發大樓,就列管其中。

 

黃守達質疑,消防局派員執行消防安全檢查時對屋內狀況皆已掌握,消防局有列管,且列管之「寄宿舍」標準也與內政部2018年公布之法令解釋指屬建築法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使用類組歸屬H-1組一致。那消防局有掌握,為什麼都發局沒有?

 

黃守達表示,根據這份專案報告指出,搶救及逃生動線受阻、場所僅有一座直通樓梯、內部動線複雜搶救易混淆告皆是此次的不利救災因素。除了雜物堆積,建築本身的隔間與通道問題也是關鍵。

 

黃守達強調,H-1類組需依法辦理公共安全申報,公安申報就包含走廊、安全梯、直通樓梯、緊急進口、避難層出入口等。卻可能因為都發局沒有掌握、沒有追蹤,間接導致了這個慘劇。

 

黃守達要求,盧市府應加強局處的橫向整合,消防局也應將列管的寄宿舍名單提供給都發局,加強聯合稽查,徹底清查台中市還有多少違法隔間出租套房,因使用登記的問題未依法公安申報,找出台中市還有多少公共安全的未爆彈,及時介入輔導,及時拆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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