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周永鴻16在議會直指東協廣場(原第一廣場)作為台中市觀光景點和新南向政策的重要據點,五樓卻長期被堆滿易燃廢棄物,是公共安全未爆彈隱憂。市府擁有東協廣場產權,卻沒有積極作為。他要求市府不要再漠視此事,該做的正事要做,而不是出事後才道歉稽查,這樣只是作秀。
對此,環保局回應表示,為避免東協廣場5樓堆置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及公共安全,環保局已針對5樓區分所有權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經複查結果仍未改善,環保局隨即啟動代履行強制清除作業,並已於年前(1月27日)淨空走道及梯間等公共區域堆置的廢棄物。
住宅處說明,有關東協廣場5樓堆置廢棄物,市府經發局去年8月20日召集聯合會勘,就違反建築法規定部分,已由都發局依規裁處在案。另該社區5樓樓梯間堆置雜物,都發局也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於去年9月1日函請管理委員會依規查明辦理,且該會於去年10月14日函復並檢附改善前後相片說明已清理完畢。
台中市政府16日針對興中街大火在議會提出檢討專案報告。周永鴻指出,東協廣場設置東協四國的駐台辦事處巡迴服務中心、國際移工生活照顧中心,也常有移工朋友、市民和觀光客去逛街消費,卻是台中公安的未爆彈。
周永鴻出示照片,有民眾向他投訴東協廣場五樓A、B、C棟原有商場及走道整整1500多坪,被堆滿了大批丟棄的傢俱、建材及營業垃圾等廢棄物,都是易燃材質。
周永鴻表示,東協廣場公共安全問題延續已久。東協廣場108年11月曾發生火災,當年12月就被列為台中市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場所之一。109年5月台北錢櫃大火後,經發局帶隊聯合稽查發現大樓消防設備合格率居然是0。
去年7月就有媒體爆料五樓堆滿雜物。台中市政府也是東協廣場所有權人,擁有1-3樓的產權。但對於5樓堆滿雜物一事一直沒有出動公權力處理,令人疑惑。
周永鴻說,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不然主管機關得對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做出裁罰。市府有法源依據可以動用公權力,應該要辦正事,而不是不幸出事後才道歉稽查,都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