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興中街大樓縱火案造成6死6傷的悲劇,市議會16日安排都發、消防、環保等局進行專案報告,市議員林祈烽批評,政府相關法規都制定的很清楚,會發生這場不幸的災難,除了人為緃火外,最大原因就是市府各機關橫向聯繫不足,法令執行有問題,市長盧秀燕還想把責任推給中央要中央修法,根本是只會卸責講空話!
林祈烽說,興中街大火發生已過10天,據他的了解,消防局對該大樓在去年共進行3次消防檢查,不合格的地方都經過改善再複驗後合格;環保局近2年對房東堆置雜物的行為已開罰24次,全部移送強制執行,並針對該大樓每月執行清除2次雜物垃圾,今年3月4日還強制介入清除完成一樓及公共區域堆置物清理。
林祈烽表示,警察局在去年12月也接獲民眾檢舉,並以公共危險罪將屋主莊姓房東移送地檢署偵辦;但最重要的主管機關都發局,因屋主把歇業旅館改裝成多間出租套房做房間出租,改裝時完全沒向都發局申請,都發局不知情也沒接獲其他機關的通知,最後因房東習慣在樓梯公共空間堆放許多雜物,導致這場不幸悲劇造成重大傷亡。
林祈烽批評,市長在8日的市政會議上指示相關單位要著手修法,還呼籲中央應制定全國一致的法規遵循,一起審視置放危險物品、堆積物品所引起的公共風險,這是在推卸責任,也是在講空話,各機關現有的法令已相當完備,完全是市府執行力的問題,私人產業如有公共安全疑慮,政府都有法可管可罰,如果想要再立法管到民眾家中的私事,這是不可行,也是不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