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中2日在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時表示,當前生育問題是所有公共政策中最重要議題,他鼓勵盧秀燕市長先在台中試行發給每位0至6歲嬰幼童1萬元撫育費、社宅免費入住等鼓勵生育政策,將來若有機會問鼎總統,將可把台中經驗落實成為國策,有效解決少子化的國安問題。
社會局長彭懷真答詢表示,為慰勞家長辛勞,自今年起,台中市生育津貼由1萬元加碼為2萬元;另「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8月起再升級,「提高育兒津貼」、「增加托育補助」、「就學費用再降低」,減輕家庭育兒負擔,讓年輕爸媽更實質有感。
李中指出,報紙上0到6歲國家幫忙養的廣告,上面密密麻麻的制度實在複雜、讓人暈頭轉向,平均而言每位幼童僅可獲得5千至7千元的補助。他建議市府不要有所顧忌,應規劃出售抵費地等非祖產資產,相關款項先償還開發費用後,剩餘款項納歸市庫作為撫育費用財源,讓每位0至6歲的幼童,都可獲得一萬元的補助,將政策化繁為簡。
李中建議,市長可找都發局、地政局、社會局等局處研議,增加抵費地保留給興建社會住宅的比率,透過興建更多的社會住宅,增加年輕夫婦可以申請入住的額數;而為了鼓勵生育,不應採行當前的社會住宅政策。
他舉例,市府可以讓生育不同胎數的家庭獲得租金減免、甚至免費入住的配套措施,實際降低年輕家庭在居住方面的支出。至於都發局興建時的自償率問題,則由社會局編列預算來支應,這樣形成完整的政策配套,才能減少年輕夫婦後顧之憂、勇敢生育。
鼓勵生育可以從多方面著手,李中希望媽媽市長敢為天下先,透過更大膽且多元面向的整合政策,讓台中市成為好政策的示範都市,未來有朝一日,更可以推行到全國。
有關將部分抵費地作為社會住宅保留地部分,住宅處表示,經查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均為具財務自償性的整體開發方式,因此重劃地及配餘地,皆非為市府土地,若其涉及社會住宅興辦需求,可視住宅計畫、住宅基金財務、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財務可行情形,住宅處可採專案讓售方式取得抵費地或配餘地興辦社會住宅,後才由地政局評估可行性,研議於標售時設定提供一定比例容積作為社會住宅(公益性標售),並適用容積獎勵,吸引民間投資興辦。
住宅處說明,參考先前類似的作法,有南屯精科勞工住宅案回饋190戶社會住宅,目前已興建完成入住,該案係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100年3月廢止)」規定標售土地,附帶條件提供20%總樓地板面積作為社宅。類似精神可彈性運用至配餘地、抵費地的處分上,例如「台中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5條規定,招標公告除應載明標售底價外,也包含土地開發建設期限、土地使用限制等內容,後續可評估其相關可行性。
有關配合生育政策規劃社宅補貼,住宅處提到,目前社會住宅租金訂定,是委託3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查估後,評定市場租金水準,且為兼顧市民及關懷戶負擔能力,社宅已訂有租金優惠,並採分年優惠辦理,第1年市場行情5折,第2年6折,第3年起7折,若為低收或中低收者,第3年起則以65折計收。此外,入住社宅的住民如具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資格者,也可向市府社會局或原民會申請相關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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