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桃園市教育局於10日宣布自111學年度起,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長期關心教育的台中市議員王立任過去曾在議會提出質詢,希望實現代理教師全年聘期,落實同工同酬的教育環境。11日再次向市府呼籲跟進實施。
對此,教育局回應指出,中市111學年度合計1768名代理教師;市府非常重視代理教師權益,代理教師是學校重要的教學人力,自106學年度起,延長代理教師聘期自開學日前一週至課程結束後一週,另兼任行政代理教師則給予一整年聘期,以穩定學校師資,並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市議員王立任指出,國中小未兼任行政職務代理教師必須在寒暑假備課、協助處理班務或校務活動,與正式教師工作相同,聘期卻大多自當年8月27日起,算至次年7月2日止,實際上只有10個月又7天,長期以來產生「同工不同酬」的疑慮,而過去3年的疫情期間,面對學校停課不停學的對應政策,更成為教育前線人員的首要受害者。
王立任強調,桃園市教育局於10日宣布自111學年度起,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再調查目前六都針對「未兼行政職務代理教師」的聘期制度,僅有台北市針對再聘用的代理教師給予完整聘期;高雄市則是在提報教育局同意的前提下,給予完整聘期,其餘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皆未給予完整聘期,他認為盧秀燕市長及團隊多次自栩全國「教育王」,此刻更不該落於人後,應積極規劃推動全年聘期,維護代理教師的工作權益。
王立任期許市府儘速為市立高中、國中、國小及公立幼兒園任教的代理教師建立適用全年聘期的制度,實現對所有代理教師一視同仁的公平原則;此一政策除保障教師權益,更有助於留住優秀師資人才,降低代理教師流動率,讓教學及親師生溝通不中斷,提升教育品質,創造教師、學生、家長三贏效益。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