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加強稽查食品業、藥局、藥妝店、零售醫療器材商、中藥販賣業等營業場所,共查核轄內566家次,確認民眾及業者皆依規佩戴口罩,並遵守外送、外帶實聯制等防疫措施。衛生局提醒,至6月8日止台中市禁止現場飲食,如業者違反規定且拒絕改善,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中央5月19日公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在升為警戒三級的首周末,市府加強稽查店家是否落實防疫規定,包括轄內餐飲業禁止現場飲食、民眾外出佩戴口罩等,並鼓勵業者至防疫實聯制簡訊登錄管理系統(https://emask.taiwan.gov.tw/real/)申請「簡訊實聯制」QR-code,印出後張貼在店內,方便顧客掃描。
曾梓展提醒,消費者至餐廳外帶時,可多加利用智慧型手機掃描店家QR-code完成實聯制;若無智慧型手機無法掃描,可利用手機簡訊功能輸入店家碼,傳送至1922完成實聯登記;至於沒有手機或不會使用簡訊功能的民眾,可採紙本登記方式,以利衛生主管機關進行疫情調查及聯繫使用。
曾梓展呼籲,防疫視同作戰,在此非常時期,為防範疫情擴散及兼顧食品安全衛生,請餐飲業者務必落實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強環境清潔消毒等防疫工作,也請市民朋友減少外出,如有外出,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衛生局持續進行稽查工作,請大家務必配合落實防疫措施,一起加油,挺過艱難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