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日前發佈新聞稿對於112年12月14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國立東華大學辦理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不符程序正義、衍生校園霸凌爭議,並請教育部督促確實檢討改進。針對監察院之糾正案,該校聲明如下:
一、本校遵照監察院糾正內容,將檢討及改進校內相關行政程序,以建立更友善、有效及可信賴之處理機制,並加強宣導全校教職員工生友善校園意識,以避免類似情事再發生。
二、本案在處理過程中,趙校長於接獲學生陳情事件,立即轉請相關單位嚴肅處理。
三、監察委員於112年11月15日召集本校相關主管及承辦人員赴監察院說明時,趙校長因公出國未能前往監察院,由副校長代理出席。
四、本案處理過程,當事人之訴求幾乎皆已及時滿足。
東華大學恪遵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積極推動校園霸凌防制工作,尊重每位學生的受教權,嚴肅處理「校園霸凌」、「體罰」、「不當管教」與「違法處罰」等霸凌事件。未來亦將更積極推動各種防制校園霸凌之措施、機制、培訓及研習,強化校園安全巡查,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國立東華大學秘書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