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依112年衛生福利部推估機構住民入住現況,約有65%為重度失能、23%為中度失能。針對機構住宿式服務,政府為緩解使用機構及其家屬照顧及經濟負荷,在112年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方案」。民眾可向112年度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縣市政府進行申請,採一次性、定額發給、擇一資格、擇一階段領取。
衛生局長陳南松說,入住機構對於民眾經濟是沉重的負擔,政府針對中、重度失能住民,於112年度調增住民入住補助額度,倘有符合申請資格民眾可把握第二階段申請截止日前,臨櫃辦理或委由機構代送申請。本局受理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之民眾,112年截至12月25日止受理申請件數達440件,臨櫃辦理68件、機構代收代送372件,第二階段申請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南投縣衛生局表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資格,應具下列之一:ㄧ、中、重度失能者: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或具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者免經評估,且補助計算期間實際入住機構天數,112年度累計達180天以上,最高補助金額12萬元。二、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4級,且112 年1月1日前(不含)已實際入住機構。至補助計算期間者,期間延續且112年度累計入住天數達 180天以上,最高補助6萬元。
此外,符合前項補助資格者,如112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則逐月檢核每月入住天數,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中、重度失能者1萬元或既有住民5千元)。民眾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全國長照服務專線:1966,即可轉接至各縣市照管中心,或電洽南投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線049-2209595,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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