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介入2024年總統、副總統大選,鄭姓、蔡姓男子涉嫌招攬18名有投票權的選民,前往中國接受招待,彰化地檢署偵結,今(7)日將鄭、蔡兩人依違反﹁反滲透法﹂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將其中在押的鄭姓被告移審彰化地院。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說,檢察官姚玎霖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站和鹿港、和美兩分局偵辦鄭姓、蔡姓被告違反反滲透法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案,認鄭嫌涉犯﹁反滲透法﹂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罪嫌,蔡嫌則涉犯刑法投票受賄罪嫌,均事證明確,7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吳宇軒主任檢察官說,鄭嫌明知中共政權係我敵對的境外勢力,設有對台統戰機關,均屬反滲透法規定的滲透來源,也明知對有投票權之人不得行求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為一定投票權行使,竟仍為達與大陸﹁統戰辦黃主任﹂不詳年籍姓名成年人等共同影響台灣總統大選投票意願目的,受﹁統戰辦黃主任﹂委託、指示和資助,與﹁統戰辦黃主任﹂共同基於對有投票權人行求、交付不正利益,約定投票予特定候選人犯意聯絡,接受﹁統戰辦黃主任﹂指示,免費招待選民前往大陸旅遊,並假招待旅遊名義,於112年11月18日至23日,透過有收賄犯意的蔡姓被告,招攬具有總統、副總統和立委選舉權的投票權人共18人,組團赴大陸東莞旅遊,並由鄭姓被告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受招待18人,每人約新台幣2萬元,每人原應收取機票人民幣2000元,由鄭姓被告全額負擔),總計招待不正利益36萬元。
起訴指出,該團出發前即成立LINE﹁東莞旅遊﹂群組,鄭姓被告於11月11日傳送訊息給蔡姓被告,蔡回覆﹁我們這裡面的人都投票給某候選人﹂等語,以此方式在出發前揭露及暗示約定總統選舉時支持某候選人。
隨後鄭嫌於11月18日上午在﹁東莞旅遊﹂群組預告晚宴有﹁東莞市黃江鎮副鎮長肖岱彤﹂跟大家聚餐,當晚,在鄭嫌經營的酒店內,除副鎮長肖岱彤外,另有黃江鎮副書記林沛堅等中共政權官方人員陪同用餐。
另於11月20日晚上8時晚宴敬酒時,向團員再度公開表達及要求團員支持某政黨總統候選人,蔡嫌舉杯表示沒問題,被告知悉免費旅遊係用以向具投票權人行賄的不正利益,竟仍基於投票受賄犯意而收受,全案經檢察官偵結起訴,在押的鄭姓被告則移審彰化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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