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新冠肺炎疫情微解封後,仍有許多旅館及餐廳業者部分停用或全部停業,台中市政府持續主動協助業者減房屋稅,從去年以來,已有7百多家受惠,減房屋稅近千萬元。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供旅館及餐飲業使用的房屋,依規定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去年疫情爆發以來,旅宿及餐廳業首當其衝,許多業者縮減營業面積或規模,降低成本。
目前疫情雖有趨緩,但旅宿及餐飲業者仍有部分面積停用或停業,該局延續紓困措施,主動協助業者於停用期間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
沈政安表示,若業者房屋是承租來的,地稅局也請屋主偕同業者申請減稅,促進房東和業者研議降租。此外,今年疫情更為嚴峻,該局更針對去年已經申請過紓困減稅,但今年沒提出申請的旅宿及餐廳業者,主動提醒並協助減稅。
沈政安指出,受疫情影響有繳納困難的餐廳及旅宿業者,可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該局也提供提出延期或分期措施,最長可延1年、分36期(1期為1個月)。截至目前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的稅額近5千萬元。
沈政安提醒,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之風險,民眾及業者皆可透過該局網站或行動應用程式(APP)「中稅e把照」線上申辦,或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