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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今年5月21日爆發群聚感染事件的員林秀妃養生會館,遭縣府罰款30萬元,但負責人未在期限內繳款,被縣府移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執行署透過稅務局﹁天眼﹂電腦查知吳姓負責人一輛60萬元轎車的放置地點,乃與縣府配合出動吊車將愛車吊扣,負責人於車輛查扣隔天就將30萬元罰款和其他必要費用繳清。


分署發言人胡天賜主任行政執行官呼籲社會大眾,新冠疫情期間應遵守政府發佈的防疫規定,否則不但危害社會安全,更讓自己荷包大量失血。



彰化分署說,秀妃養生館遭罰30萬元不繳而被查封愛車, ﹁天眼﹂電腦系統立功,在分署和縣府合作下於7月30日上午將30萬元罰鍰全部徵起。


胡天賜主任說,今年5月21日員林秀妃養生會館因違規營業,爆發群聚感染事件,遭縣府於5月28日對吳姓負責人裁罰30萬元,7月20日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分署收受案件後立即展開調查。


胡主任執行官說,分署查知吳在某工廠上班,名下一部2018年豐田轎車,承辦人研判該車市價有60萬元左右,如能到上班地點查封車輛,應有機會讓案件順利徵起。


胡天賜說,為順利執行,分署請地方稅務局提供﹁天眼﹂電腦車牌辨識系統(係由影像立即掃描車牌方式調查車輛車主)協助,7月29日得知吳姓負責人有上班,承辦人乃攜帶該系統,會同縣府人員到吳的上班地點調查該車輛下落,藉﹁天眼﹂協助在極短時間就查到該車輛放置所在,隨即聯絡警方到場進行車輛查封程序,同時通知吳姓負責人。


分署說,吳經通知後出面請求暫緩執行,並表示他已向縣府陳情,執行人員表示,陳情案無法停止執行程序,立即通知拖吊業者將吳的愛車拖吊回分署,並準備擇期拍賣。


胡天賜說,吳在車輛被查封後不斷透過電話與分署聯繫後瞭繳清罰鍰才有可能領回車子,乃於翌(30)日一大早攜帶30萬元現金到分署繳清罰款和4000元執行必要費用(含拖吊費)。


胡主任執行官說,本案成功徵起除承辦書記官研判正確外,也是分署尋求跨機關合作的成功案例,借助彰稅局提供的﹁天眼﹂車牌辨識儀器協助始能順利在收案後10內成功徵起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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