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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針對詹姓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疑似遭仿冒法務部執行人員的詐騙集團詐騙其母欠繳ETC通行費一事,彰化執行分署今(8)日澄清表示,確實有執行人員前往詹母住處,絕非詐騙集團,分署表示,將會同警方到詹母住所澄清。


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發言人主任行政執行官胡天賜說,詹姓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其母親欠繳8千多元ETC通行費,疑似遭詐騙集團仿冒分署執行人員詐騙一文,分署表示,當天至詹母住所的執行人員確實是彰化分署執行人員,非詐騙集團,分署為避免詹母仍有懷疑,近日將會同轄區警察一併到場解釋,詹母並未受到詐騙。



胡天賜發言人說,爆料事實為詹母欠繳國道通行費合計8千餘元,經移送機關交通部高公局於今年3月11日將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由於詹母遲未繳納欠款,彰化分署乃於8月3日至詹母住所瞭解現況,當日詹母也在現場,執行人員向詹母出示分署證件,並表示代表公權力執行意旨。當場詹母未懷疑執行人員身份,並表示希望分次繳納,執行人員即按其意思在執行筆錄記明「希望每期繳納金額(這部分就是爆料人網路秀出現場執行通知中在左下記載的各筆日期和金額),完成後便離開繼續到別處執行。

 

彰化分署表示,詹母如當場提出身份質疑,執行人員就會撥打110請警方到場,如此就會釐清詹母懷疑,因詐騙集團絕對不敢通知警方到場,為協助詹姓爆料人和詹母釐清當日情形,將再次由同組執行人員會同警方至詹母住所說明。



彰化分署表示,分署也查出詹姓爆料人自己也欠繳5900元(執行必要費用另計)交通違規罰鍰,屆時到詹母住所解釋當天將一併進行執行程序,請詹姓爆料人到場進行確認。


胡發言人呼籲社會大眾,執行分署為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確實會到義務人住所進行現場執行程序,如欠繳義務人懷疑到住所執行人員是否為詐騙集團,最簡單方是就是立即報警,由警方到場確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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