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員林報導〕員林驚傳印尼女外勞對照顧的七十歲中風老婦人狂打和灌水惡行,縣議員曹嘉豪昨天在服務處公開這名外勞虐待台灣雇主的惡行,曹嘉豪說,﹁人不如狗﹂,虐狗要判刑,但外勞虐待雇主只有罰錢,大不了遣送回去而已,立法院應針對外勞虐待台灣雇主事件訂定刑責及對不負責的仲介公司懲戒法條,才能有效遏止事件重演。
被虐打的婦人兒子說,他母親因中風行動不便,兩兄弟都在北部工作,父親忙於工作,無法照顧母親,只好於二○一九年由仲介公司引進一名印尼外傭到家裡照顧母親。
兒子說,去年發現母親有嚴重褥瘡,也有二次跌倒送到醫院縫針情事,乃向仲介反映,要求更換外勞,但仲介回覆疫情關係無外勞替補,仲介建議空窗時由家人自行照料。
兒子說,家人乃在客廳、廚房和房間加裝監視器,外勞也知道,曾發現外勞有粗魯行為而請外勞改善,兩兄弟每周都輪流回家探視母親,今年十月底回家時,母親向他反映說,外勞打她,他乃返回台北觀看監視器,發現外勞打母親錄影畫面,他向仲介反映,但得到的答案還是一樣﹁無人可替補﹂。
兒子說,家人尋找安置母親的安養中心,但一位難求,直到本月十七日才找到,馬上回員林將母親帶到醫院驗傷,診斷證明書記載:﹁頭部、面部多處挫傷﹂,他耽心外傭逃跑,當晚就去報案,警察到家裡時竟然發現外傭在房間對著躺在床上的母親強行灌水,警察將外勞帶回警局做筆錄,通知仲介公司去警局,負責人竟說他吃過安眠藥,正在休息,不便去警局,警方表示無法拘留外勞。
兒子說,他們當然不可能再讓外傭回家,但仲介說,外傭傷人只由外傭自行負責賠償,隔天,仲介突然登門,但不是來慰問母親,而是要雇主先付外勞薪資,並強調,如要求新外傭,須先辦理轉出才可申請,並說,如果外勞跑了,應由雇主負責,只有和解才可辦理轉出。
兒子說,這名印尼外勞行李早已收好,都是滿滿的網購品和新的衣服、鞋子、皮帶,已做好回國的準備。
曹嘉豪說,仲介對介紹的外傭打人難道不用負連帶責任嗎?難道我們的家人就要被凌虐,我們政府簡單將外勞遣送回國草草處理嗎﹖台灣雇主的人身安全有何保障?
曹議員說,幸好發現得早,如再晚個幾天,可能被外勞灌水嗆死或打到腦出血,曹嘉豪提醒大家要多多關心家中的長輩,以免遺憾一再重演。
曹議員說,遭虐的老婦人是看著他長大的堂嬸,看到被虐打的畫面,真讓人怵目驚心,他說,台灣雇主視外勞如親人,但外勞對待台灣雇主為畜生,希望政府正視這件事,﹁老人福利法第五十一條﹂應增訂外勞罰責和對仲介的公司的懲戒,如此才能有效遏止虐待雇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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