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朱暖英16日在臺中市議會警消環衛聯合質詢指出,近年節能減碳當紅,從臺中市民偏好挑選電動車,作為交通代步工具的風氣,就可以看見環保意識已抬頭。不過,依據交通部統計,今年1至8月六都電動自行車車禍件數,臺中市已累計共有722件,是六都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之冠。警察局能不能對交通事故可能引起的傷亡事件,加緊一步提前預防。
議員朱暖英指出,沒車牌號碼且時速低於25公里的電動車,統稱電動自行車。但是,近來很多民眾反映,道路上有很多,改裝過的電動自行車,跑得比電動摩托車還快。
但是,電動自行車沒有明顯車牌可供辨識,如果警察局不積極取締,未來很可能會變成交通黑數。警察局長說,有移動式測速照相可以取締;雖電動自行車沒納入法律列管,但有接獲改裝就會取締。
朱暖英認為,沒有懸掛車牌的電動自行車超速,要警察拍了再趕緊攔停,恐有執行上的難度。警察局對於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問題,不該再縱容下去,要加強取締違規改裝的電動自行車輛,來減少道路肇事的機會,同時也保障各種用路人的平安。讓合法的安全上路,讓非法的淘汰出局,不要再釀出交通事故,還給民眾一條安心返家的道路。
警察局回應表示,今年9月1日起成立「取締電動(輔助)自行車違規專案執法勤務」,由各分局針對易肇事違規項目,包含超速、改變原有裝置、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如闖紅燈)、行駛時使用行動電話、酒駕、未戴安全帽、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如雙載)、未行駛慢車道或靠右側路邊等8項工作加強執法,迄今取締違規件數3,697件。警察局將持續取締違規電動(輔助)自行車輛,減少道路肇事,維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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