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解決市民朋友的勞資紛爭!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每年受理3000件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去年計受理3256件,爭議類型以工資(38%)為主,資遣費(21%)次之,調解成功率為57%,為1253名勞工爭取和解總金額達1億3,680萬元,市府勞工局表示,勞資調解服務專業、免費、效率並保護當事人隱私,是訴訟外市民可多加運用解決紛爭的方式。
勞工局舉例說明,小琪(化名)因生涯規劃主動向公司提出辭呈,公司認為小琪違反與公司簽訂服務應滿1年的約定,要求返還公司1個月的工資,加上小琪在工作時操作公務車不慎致公務車損害,公司主張除了對小琪提告,更不給付工資,因此小琪尋求勞工局協助,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服務,提供雙方對話、溝通平台。
調解過程中,公司主張小琪為職場新鮮人,須提供員工教育訓練,聘請專人教導專業技能,希望不要異動頻繁而簽訂契約;而小琪主張公司扣薪不合理,僅願意賠償公務車損失,透過勞工局安排的獨任調解人居中協處,向勞、資雙方詳細地解釋雇主不得逕自扣發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等勞動法令,並耐心傾聽雙方對案件的期待與需求,以公正、同理的態度釐清雙方爭議點,提出調解方案,終於達成共識和解。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為協助勞資雙方解決爭議,勞資爭議調解人皆須經勞動部專業認證訓練合格或勞資爭議處理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專家學者,並於每年規劃相關研習課程,透過綜合座談方式交換調解經驗,調解成功率逐年提升。另為便利勞工朋友,避免舟車勞頓,勞工局與區公所合作設置13處勞資爭議在地調解據點,遍及山、海、屯、偏鄉及市區,由勞工局指派調解人前往所指定區公所就近調解。
張大春說,若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為協助勞工尋求司法途徑,市府亦設有「勞工權益基金」,提供「職業災害勞工提供慰助、生活及子女就學補助」、「勞工權益涉訟生活補助」、「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補助」等方案,協助勞工朋友在失業及遇到困難、或有法律訴訟需要時可獲得相關協助。歡迎多加運用勞資爭議調解服務,有效解決勞資糾紛,促進勞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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