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太昌派出所於3月17日接獲民眾報案,稱其發現飼養的雞隻遭人竊取,立即調閱監視器,迅速掌握涉案車輛,並於3月18日通知竊嫌到案,全案依涉嫌刑法竊盜罪嫌函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陳姓女子到案時,說她在3月11日到太昌村拜訪友人,準備離開時,發現有一隻雞在路上,以為那是友人的雞,於是就用菜籃子蓋住雞,並放在友人家門口,隨即駕車離開沒有把雞帶走。
報案女子表示雞隻確實不見,監視器又有攝錄到陳女竊盜畫面,於是警方詢後,仍將陳女依涉嫌刑法竊盜罪嫌函請花蓮地檢署偵辦。
吉安警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因一時貪念而觸法。